中国企业要参与期货市场有什么法律限制

2024-05-18 14:46

1. 中国企业要参与期货市场有什么法律限制

先分两种情况:交割与否?
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开设法人户。
法人户可以交割,但不一定非要交割。

1、如果不交割的话,基本没有什么法律限制,符合开户条件,齐备开户资料便可。
2、如果有交割意向的话,且交割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还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先开通电子仓单系统,注册电子仓单会员。大商所和郑商所没有此要求。

上述为企业参与商品期货的注意要点之一,参与金融期货又有限制,比如资金限制100万以上等。

总体来看,除了一些行政、公益等职能部门,其他企业参与期货市场还是比较灵活、宽松的。

中国企业要参与期货市场有什么法律限制

2. 国有企业参与期货业务的法规

法律分析: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要经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各交易所要审核批准文件,会员也要严格审核委托客户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批准文件。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和国内贸易部将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不定期检查。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要以套期保值为主。经营亏损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性交易。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必须有专门的机构、健全的管理规章和完善的帐目管理制度。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参与期货交易的情况。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持仓额超过其营运资金(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五倍时,必须得到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3. 期货公司的相关规定

期货经纪公司是客户和交易所之间的纽带,客户参加期货交易只能通过 期货经纪公司进行。由于期货经纪公司代理客户进行交易,向客户收取保证金,因此,期货经纪公司还有保管客户资金的职责。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加期货经纪公司抵抗风险能力,各国政府期货监管部门及期货交易所都制定有相应的规则,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在我国,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行为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如实、准确地执行客户交易指令;不得挪用客户资金。2、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制造、散布虚假信息等进行信息误导。3、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交易委托;不得承诺与客户分享利益和共担风险。4、禁止自营期货交易业务;必须严格区分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5、不得在交易所场外对冲客户委托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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